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产业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18-01-09    来源:庆元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已经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9日

  关于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

  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以电子商务为主的信息网络经济发展,培育实体经济新动能,打造产业发展新业态,形成县域经济发展新亮点,特制定本政策:

  一、引导集聚集约发展

  1.对入驻县电商创业园并销售本地产品的网络经济企业,当年正常运营且网络销售额达到1万元/平方米的,按实际使用租赁面积给予3元/月·平方米补助;对入驻县电商创业园并服务本地电商的网络经济服务企业(不含快递),当年正常运营的按实际使用租赁面积给予3元/月·平方米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期限为两周年。

  2.对入驻县电商创业园并服务本地电商的网络经济服务企业,按照信息经济所需新增的设备和软件实际投资额(以合法票据为准)给予30%的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最高20万元;其中提供代运营、摄影、美工、视频制作等服务的企业,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万元。

  二、积极推进“电商换市”

  3.对年度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100万元的网络经济企业给予奖励1万元,首次达到300万元的奖励2万元,首次达到500万元的奖励3万元,其后每突破500万元增加奖励2万元,最高奖励10万元。

  4.鼓励制造业企业应用网络经济模式,自建平台或依托第三方平台销售自有品牌产品,参照第3条执行。网络经济企业当年被认定为限额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奖励3万元。

  三、大力发展农村电商

  5.鼓励建设农村电商服务中心(站)。对乡镇(街道)建成农村电商服务中心,经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营的,一次性给予补助5万元(原则上每个乡(镇)仅限一家);对企业当年新建(改造提升)电子商务服务站,经验收合格的,一次性给予补助2000元。

  6.发展农村电商物流体系。鼓励物流企业将农村物流延伸到村到户,对新购置冷藏车的冷链物流企业,给予购置费用20%的补助,最高10万元。

  7.鼓励电商企业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对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建设费用30%的补助,最高10万元。

  8.对经营非大宗本地特色农产品,经认定且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50万元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奖励1万元;网络零售额每提高50万元增加奖励5000元,最高5万元。

  四、完善配套支撑体系

  9.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对高层次网络经济企业人才来庆元发展,享受县高层次人才政策。设立15万元高端网络经济人才培训基金,由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用于支持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网络经济专题免费培训活动,经审核通过后,在相关部门补助的基础上,最高可按500元/人的标准根据实际支出给予补足,若有结余则自动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10.鼓励开展电商职业资格认证。经市级以上商务部门考评认定为助理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高级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2000元、3000元。

  11.鼓励电商协会、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与高等院校、专业技术学校开展网络经济创业实训活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主办方补助,每年最高5万元。

  12.鼓励网络经济企业以区域或行业名义组团参加省部级各类展会,按参展摊位费的80%给予补助,每个摊位最高1万元。

  13.加快推进政府与邮储银行战略合作进程,为我县网络经济发展提供更大金融支持。设立政府网络经济信贷补偿基金600万元,由县经商局制定《庆元县“电商贷”管理办法》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

  14.对当年建设公共快递智能服务终端的企业,按照实际建设费用全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正常运营的公共快递智能服务终端,自建成后每个每年给予运维企业补助3000元。

  15.支持网络经济社会团体建设。经依法注册登记,且运营正常的网络经济社会团体,每年给予运行经费补助3万元;被评为2A级以上社会团体的,一次性给予补助5万元,每提升一级增加2万元。

  五、鼓励发展新兴业态

  16.大力扶持创业创新。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网络经济创业创新工作,重点推动全县网络经济的基础调研、课题研究、论坛、沙龙,以及以庆元或庆元产品为主题的推广活动或比赛等,提升庆元网络经济实绩,扩大庆元知名度。

  17.鼓励发展跨境电商。对在境外成立公司并注册商标销售本地产品,且一年内跨境网络零售额达10万美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助5万元,销售额每增加20万美元提高补助2万元,最高10万元。

  18.鼓励信息经济高端人才带项目落户庆元,对在庆元实际投资500万元(除流动资金、土地出让金、土建、装修、车辆购置及其相关费用外)以上新办的网络经济企业,在其达产一年内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

  19.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取得软件产品检测报告的,每个软件产品给予奖励5000元,首次通过软件企业核查的给予奖励10万元。

  20.取得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安防资质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提升一级增加奖励5万元。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提升一级增加奖励20万元。

  六、鼓励积极创先争优

  21.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行政部门网络经济荣誉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22.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行政部门网络经济荣誉的个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2000元、1000元。

  23.对成功创建市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的乡镇(街道)、行政村(含淘宝镇、淘宝村),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3万元。

  24.每年开展 “十佳网商”、“十佳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评选,分别给予奖励1万元。

  25.每年评选十佳网络经济服务先进个人10名,每人给予奖励1000元。

  七、附则

  26.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网络经济专项资金支持网络经济发展。本政策扶持对象为在庆元县域依法注册登记的网络经济经营主体,符合我县多项奖励或补助扶持政策的,按就高原则享受政策。

  27.当年发生侵权、欺诈、商业贿赂、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事件,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经营主体,或以虚假资料等骗取补助资金的,将依法追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取消享受扶持政策资格。

  28.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促进庆元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庆政发〔2016〕84号)同时废止。

上一条: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下一条: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5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